針對《單店業績持續穩定增長及食材供應資源》披露要求,南京食堂承包認為擬融資上市餐飲企業需要在食材供應資源方面做好如下準備: (1)建立清晰的各級供應商選擇制度、確保安全、穩定的食材供應體系。 (2)應有明確的制度及高效的信息化系統保障采購體系的可監控性和透明性,防范供應商回傭安排。 (3)保持營業記錄其內與主要供應商穩定的合作關系,合作協議最好保持在3-5年。且合作協議最好保持相對標準化,其中應明確單位定價和采購數量及保障食品安全和供應流程的透明化,減少可能讓投資者產生顧慮的環節。 (4)與供應商付款結賬必須取得發票正本。餐飲企業在采購環節如果沒有發票,不但不能抵稅并且將對采購的真實性構成障礙,使得成本確認成為問題,從而造成上市實質性障礙問題。所以,食材供應商的規范是一切規范的源頭。
(5)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加大總部統一采購在整個采購體系中的比重、最大限度降低主要食材采購成本。提高統一采購的比例有利于實現原料采購的標準化,降低單位成本波動的隨意性和偶發性。有利于深化產供結合,實現食材采購的產業化,強化上下游的聯動性。